刘辰

消失的刑责“归位记”

烧毁车辆,故意毁财,从一审判决有罪到二审改判无罪,于某庆的故意毁坏财物罪“从有到无”。而再审法院以“二审判决遗漏故意毁坏财物罪确有错误,但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刑罚”为由,裁定维持了二审错误判决,于某庆的故意毁坏财物罪“一错再错”。

刑责 李杰 刘辰 孙景 故意毁坏财物罪 2025-09-09 15:17  6